為了營造更好的購物環境,提升消費者的購買體驗,淘寶平臺針對新鮮水果、海鮮、水產品類目擬新增“足斤足兩”服務,符合條件的賣家和商品可申請展示“足斤足兩”服務標識,并對消費者履行該服務。
此次規則新增于2023年8月11日進行公示通知,將于2023年8月18日正式生效。
本次淘寶規則全文如下:
第一章 概述
第一條【服務定義】
足斤足兩服務,是指買家在淘寶網購買帶有“足斤足兩”服務標識的生鮮類商品后,賣家承諾買家在簽收后24小時內商品出現明顯的缺重問題且通過“大小/尺寸/重量與商品描述不符”指定原因發起維權申請的,則應在12小時內有效響應買家發起的維權申請,且若買家提供有效憑證的,為其提供退款處理的服務。
第二條 【適用范圍】
2.1 適用范圍:適用于加入“足斤足兩”服務的淘寶網賣家。
2.2“足斤足兩”服務適用類目:
水產肉類/新鮮蔬果/熟食>>新鮮水果
水產肉類/新鮮蔬果/熟食>>海鮮/水產品/制品下的海鮮、水產品
第三條 【商品缺重及退款標準】
第二章 賣家要求
第四條【準入及退出】
賣家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,可選擇指定開放類目下的商品加入“足斤足兩”服務。若退出服務的,則賣家在服務存續期間產生的訂單仍須履行相應服務承諾。
第五條【服務要求】
加入“足斤足兩”服務的淘寶網賣家,須履行以下服務承諾:
5.1響應時效?:買家在服務有效期內以“大小/尺寸/重量與商品描述不符”的原因發起服務申請,賣家需在12小時內響應。不響應服務申請的,默認達成服務申請,按服務申請中的約定直接退款給買家。
5.2 賣家應當履行“足斤足兩”服務但未履行的,每個子訂單賣家須向買家賠付實際成交金額30%(最低5元,最高200元)的現金。若買家濫用本規范發起服務申請的,淘寶網不支持賠付。
5.3賣家完成賠付后,該未履行或未按時履行服務的行為,不再屬于《淘寶網市場管理與違規處理規范》中一般違規行為之違背承諾的投訴受理范圍。
第六條【賣家加入退出路徑】
賣家符合準入要求后,可通過以下路徑申請加入淘寶足斤足兩服務并選擇合適的商品加入:
“賣家千牛中心”→“交易”→“更多”→“加入服務”→“足斤足兩”。
第三章 買家保障
第七條【買家須知】
7.1賣家履行“足斤足兩”服務的條件如下
7.1.1買家購買的商品帶有“足斤足兩”服務標識;
7.1.2商品存在本規則所述缺重情形的,且買家在指定時間內以指定原因發起維權,并提供有效憑證的,有效憑證包括但不僅限于:
①圖片憑證:如收到大閘蟹商品的去繩稱重照片;
②所有憑證需未經涂改、未有增刪、未經任何編輯等痕跡,否則視為無效憑證。
如買賣雙方就商品是否足斤足兩無法達成一致的,淘寶有權根據交易當前憑證內容,要求買家/賣家進行補充舉證。
7.2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未履行服務,賣家不承擔因此而導致的服務未履行責任。“不可抗力”指不可預見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以及其他影響服務履行的客觀情況,包括但不限于全國性或區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統管制或中斷(如天氣原因等)、或通訊系統干擾或故障、或政府行為、郵政主管部門政策變化、戰爭、地震、臺風、洪水、火災、大霧、大雨等其他類似事件。
7.3買家蓄意利用此服務牟利的,一經發現,淘寶平臺有權取消享受此服務的資格,同時影響其賬戶的信譽評級。
7.4淘寶平臺大促或特殊節假日期間的賣家響應時效可能適時延長,延長時間與此期間的主交易流程保持一致。
第八條買家退款/維權路徑
8.1申請路徑
路徑一:“我的淘寶”-“我的訂單”-點開對應訂單-“查看服務”-點擊“足斤足兩”-發起退款-上傳憑證,發起退款。
路徑二:“我的淘寶”-“我的訂單”-點開對應訂單-“退款/退貨”或“申請售后”-選擇退款原因(上述指定原因),上傳憑證,發起退款。
8.2若賣家拒絕履行“足斤足兩”服務的,買家可在發起的維權申請中點擊“申請淘寶客服介入”進行投訴,若淘寶判定賣家未履行或超時未履行服務情形屬實,將執行賠付給到買家。
第九條 其他說明
本規則未盡事宜,依照《淘寶規則》和《淘寶平臺爭議處理規則》執行。
第四章 附則
第十條 生效時間
本規則于2023年8月11日公示,于2023年8月18日首次生效。
以上就是淘寶網“足斤足兩”服務規范的全部內容,商家要了解以上淘寶規則,避免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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