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經營不善,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突然宣布關門,與商戶簽訂5年的合同未過一半卻要求商戶4天內撤店完畢,更重要的是,店方未作任何賠償,連明確的賠償方案都未談好。對此,猛犸新聞·東方今報記者進行了調查。
新瑪特突然通知閉店,限期商戶4天內搬離
據媒體之前報道,2012年大商集團簽約入駐洛陽。2013年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開業,總占地面積29.5萬平米,共八層,負一層為超市,一至七層為百貨、服裝、餐飲等。
12月28日晚7時許,記者在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負一層超市看到,不少工作人員正忙著收拾打包貨品,有的貨架已被清空,現場一片散亂。
“下午通知我們收貨,說是31號要閉店,不知道咋回事”,超市洗化區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,超市內多為銷售人員,閉店原因他們并不清楚。
記者逐層查看,與負一層一樣,該商場其余幾層百貨、服裝、餐飲區的一些店面的工作人員也正在收拾貨品準備搬離,不少店面已經搬空。
商場7層和5層的多位餐飲店負責人告訴記者,28日早上聽說要閉店后,他們就向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管理人員詢問情況,很快,就接到了店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書,要求其限期搬離。
商戶:商場單方違約,要閉店得先賠償
商場7層一家餐飲店的負責人陳宇向記者出示了他收到的解除合同通知書,大致內容為:洛陽新瑪特總店決定于2016年12月31日終止經營并正式閉店,商戶須于12月31日21時前撤出所有物品,否則將視為放棄遺留物品所有權。
“我們好多商戶都和商場簽了五年的合同,現在都還沒有到期,閉店就是單方面違約,我們要求賠償”,和陳宇在同一樓層經營餐飲店的劉翠芳說,“春節臨近,餐飲店都提前囤了貨,閉店損失很大”。
記者現場了解到,除多家餐飲店和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簽訂的合同未到期外,不少經營服裝、鞋帽商戶的合同也沒有到期,還被拖欠了貨款,在商場二層經營鞋帽店的蘇仁翠就是其中一位。
“平時經營是商場統一收銀,扣除物業費、租金后,剩余的返給我們當貨款,從今年9月開始,商場一直拖欠著貨款,閉店本身就違約,現在我們的貨款也要不回來了。”蘇仁翠說。
商場:與開發商租金沒談攏關店
據陳宇介紹,收到商場的閉店“通知書”后,他就和多位餐飲店負責人找到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副總經理陳兵(音)詢問閉店原因、商談賠償事宜,得到的回復是“大商和建業凱旋廣場方面租金沒有談攏,不再續約,所以閉店”。
對于這樣的回復,商戶們都持懷疑態度。陳宇告訴記者,從今年下半年開始,“大商這邊生意就一直不怎么好,人氣也不行,不少商戶都撤離了,其實閉店就是因為虧損”。
為核實這一情況,隨后,記者來到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辦公區,此時,現場已有幾十名商戶聚集,在人力資源辦公室記者見到了陳兵,當記者表明身份向其詢問商場閉店原因、如何和商戶協調賠償時,他都以“正在處理,不接受采訪”為由拒絕。
隨后,現場有人報警,在民警的協調下,陳兵現場向商戶們承諾,12月29日上午商場會安排專人和商戶進行協商,并讓記者一同前來采訪。
開發商:不存在租金沒談攏
29日上午,記者來到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時,和商戶對接協商的只有陳兵,記者的采訪請求也再次被拒絕。
無奈,對于商戶們口中流傳的閉店原因,記者前往洛陽建業凱旋廣場方面核實,該商場運營部一位負責人表示,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閉店他們不知情,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和其簽訂的合同也未到期,不存在租金沒談攏,“大商的行為也對我們造成了損失,損害了我們的口碑,如何處理,我們將請示上級領導”。
30日上午,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的另一位副總經理王慶東(音)對記者表示,閉店是因為經營不善,29日下午已經組織專人和商戶們進行了商談,以安撫商戶情緒,目前,事情進行正在解決中,具體細節不便透漏,隨后會安排新聞發言人聯系記者通報詳細情況。
隨后,陳宇證實,29日下午商場方面確實對商戶們進行了分批談話,“可還是沒有啥結果”。
新瑪特突然通知閉店,限期商戶4天內搬離
據媒體之前報道,2012年大商集團簽約入駐洛陽。2013年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開業,總占地面積29.5萬平米,共八層,負一層為超市,一至七層為百貨、服裝、餐飲等。
12月28日晚7時許,記者在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負一層超市看到,不少工作人員正忙著收拾打包貨品,有的貨架已被清空,現場一片散亂。
“下午通知我們收貨,說是31號要閉店,不知道咋回事”,超市洗化區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,超市內多為銷售人員,閉店原因他們并不清楚。
記者逐層查看,與負一層一樣,該商場其余幾層百貨、服裝、餐飲區的一些店面的工作人員也正在收拾貨品準備搬離,不少店面已經搬空。
商場7層和5層的多位餐飲店負責人告訴記者,28日早上聽說要閉店后,他們就向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管理人員詢問情況,很快,就接到了店方發出的解除合同通知書,要求其限期搬離。
商戶:商場單方違約,要閉店得先賠償
商場7層一家餐飲店的負責人陳宇向記者出示了他收到的解除合同通知書,大致內容為:洛陽新瑪特總店決定于2016年12月31日終止經營并正式閉店,商戶須于12月31日21時前撤出所有物品,否則將視為放棄遺留物品所有權。
“我們好多商戶都和商場簽了五年的合同,現在都還沒有到期,閉店就是單方面違約,我們要求賠償”,和陳宇在同一樓層經營餐飲店的劉翠芳說,“春節臨近,餐飲店都提前囤了貨,閉店損失很大”。
記者現場了解到,除多家餐飲店和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簽訂的合同未到期外,不少經營服裝、鞋帽商戶的合同也沒有到期,還被拖欠了貨款,在商場二層經營鞋帽店的蘇仁翠就是其中一位。
“平時經營是商場統一收銀,扣除物業費、租金后,剩余的返給我們當貨款,從今年9月開始,商場一直拖欠著貨款,閉店本身就違約,現在我們的貨款也要不回來了。”蘇仁翠說。
商場:與開發商租金沒談攏關店
據陳宇介紹,收到商場的閉店“通知書”后,他就和多位餐飲店負責人找到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副總經理陳兵(音)詢問閉店原因、商談賠償事宜,得到的回復是“大商和建業凱旋廣場方面租金沒有談攏,不再續約,所以閉店”。
對于這樣的回復,商戶們都持懷疑態度。陳宇告訴記者,從今年下半年開始,“大商這邊生意就一直不怎么好,人氣也不行,不少商戶都撤離了,其實閉店就是因為虧損”。
為核實這一情況,隨后,記者來到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辦公區,此時,現場已有幾十名商戶聚集,在人力資源辦公室記者見到了陳兵,當記者表明身份向其詢問商場閉店原因、如何和商戶協調賠償時,他都以“正在處理,不接受采訪”為由拒絕。
隨后,現場有人報警,在民警的協調下,陳兵現場向商戶們承諾,12月29日上午商場會安排專人和商戶進行協商,并讓記者一同前來采訪。
開發商:不存在租金沒談攏
29日上午,記者來到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時,和商戶對接協商的只有陳兵,記者的采訪請求也再次被拒絕。
無奈,對于商戶們口中流傳的閉店原因,記者前往洛陽建業凱旋廣場方面核實,該商場運營部一位負責人表示,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閉店他們不知情,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和其簽訂的合同也未到期,不存在租金沒談攏,“大商的行為也對我們造成了損失,損害了我們的口碑,如何處理,我們將請示上級領導”。
30日上午, 大商新瑪特 洛陽總店的另一位副總經理王慶東(音)對記者表示,閉店是因為經營不善,29日下午已經組織專人和商戶們進行了商談,以安撫商戶情緒,目前,事情進行正在解決中,具體細節不便透漏,隨后會安排新聞發言人聯系記者通報詳細情況。
隨后,陳宇證實,29日下午商場方面確實對商戶們進行了分批談話,“可還是沒有啥結果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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